[摘要] 重磅!6月起执行!江苏全面迎来“交房即拿证”!全国唯一! 人才房、农村房等全部覆盖! 看 重 点 :1、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2、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
重磅!
6月起执行!
江苏全面迎来“交房即拿证”!!
人才房、农村房等全部覆盖!
看 重 点 :
1、江苏是目前在范围内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2、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3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江苏是目前在范围内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通知》提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核税缴税、移动服务车、移动办证设备等互联网与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通知》明确,要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可以获取的、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资料,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通知》还强调,在“交房(地)即发证”服务过程中,要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权利人可自行选择领取纸质证书或是电子证照,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为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联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推动通过查验申请人电子证照办理。
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何谓“交房(地)即发证”?
有哪些利好?
“交房即交证”要求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破解了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群众在收房拿钥匙的同时,马上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有利于解决小孩落户、积分入学等民生问题。
买房人应该如何做?
众所周知,买新房后拿房产证,买房人要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后再拿证。那么,对于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记者从《通知》中获悉,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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