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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看看政府怎么说?

新沂市书记信箱  作者:房天下综合整理  2020-09-22 11:39

[摘要] 高流镇振兴小区私自占用公共用地问题很严重

近期有市民反映高流镇振兴小区私自占用公共用地问题很严重,不少人利用公共通道私搭乱建,将公共用地据为己有,更有甚者,一些店铺门口私自占地禁止停车。严重妨碍了小区住户的出行。

这个小区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看看政府怎么说?

近年来新沂一直对公共环境进行整改整治,但依然挡不住这些私搭乱建“疯狂生长”的势头。那么这种行为到底该怎么制约呢?我们来看看高流镇农村农业办公室对此事的回应!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很重视,首先联系你本人,通过电话联系你提供的电话号码:182*******,提示电话为空号。振兴小区位于高流镇区南侧,属于老旧小区,通过整治,环境道路在不断的改善,先后完成道路两侧自来水、污水改造。沿街店前公共空间的清理整治,目前仍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空间被挤占的现象也时有反弹等问题,我们将加强巡查,定期对占用公共空间情况进行整改清理。如有其它意见建议,也可以到镇农村农业办公室反映。 

高流镇农村农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那么平时市民遇到私占公共用地的现象,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有规定,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等应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干涉。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个别业主在公用场地上私搭乱建,不仅对小区内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也侵害了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利益。受侵害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以侵权或者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由,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小编觉得对于私搭乱建的现象,除了相关部分进行整改清理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小区住户提升个人素质,具备自觉维护小区环境的意识,毕竟小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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